权威发布 | 北舞附中2018年招生简章

小白鸽   2018/10/11    127
■  北京舞蹈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以建设成为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的标志性中等职业舞蹈学校为目标,为高等艺术教育和社会艺术团体培养综合素养较高、品德优良、文化和专业基础扎实、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基础型舞蹈文化人才。
一.  招生计划
 
※   注:附中具有招收港澳台、外国学生资质,考试时间、内容请关注附中官网通知。
二.  培养方向、学历层次
附中的人才培养定位:身心健康、品德优良、综合素养较高、文化和专业基础扎实、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基础型舞蹈文化人才。
学生完成本专业规定的教学科目,经考核合格,品行良好,由学校根据《学籍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查,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备案,颁发北京市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三.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舞蹈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努力学习,尊敬师长,有学习和生活的自理能力;
2、身心健康,无任何不适宜从事舞蹈、声乐训练和集体生活的疾病与缺陷;
3、符合招生专业中某一专业的年龄、年级要求;
4、各级各类中等专业艺术学校的正式在校生谢绝报考。如审核发现外校艺考生报考,我校将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四.  报名手续
网上报名
报名者请登陆附中招生报名网页报名
请考生在报考前务必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网上报名,再按照考试日期参加我校考试。
报名时间、办法
1、北京初试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2018年1月7日00:00结束报名;
2、外地初试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外地各考点考试前结束报名;
3、考生可兼报两个以上专业(含两个),按照报考专业的个数缴纳考试费(注:在外地初试考生无论报考几门专业均收取一门考试费;凡考生考试费无论参加考试与否,均不退还。
附中在部分外地城市设置初试考试点(考生只能选取一个外地初试点报考),考试时间为2017年11月18日—2017年12月17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凭初试准考证到附中设有初试考试点的城市就近参加我校招生考试初试;具体考试时间请在附中官方网站查询或外省市设置的初试考点咨询。
4、本校不接受电话或函件报名。
报名准备材料
介绍信:学生所在学校同意该生报考北京舞蹈学院附中的介绍信(应写明在校年级、品行表现),加盖学校公章。(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此介绍信照片)
注:网上报名需上传电子版照片、介绍信、完成缴费后才能打印准考证,请务必提前做好准备。
五.  考试时间
※  注:附中保留根据需要调整考试时间的权利。
六.  考试地点
北京舞蹈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详见校内通知。
所有考试谢绝家长参观,学生参加考试期间,学校将在考场外为家长安排等候考生的临时休息场所。
七.  专业考试内容、要求
芭蕾舞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
※ 中国舞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
国标舞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
歌舞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
歌舞(音乐舞蹈综合方向)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
注:附中保留对考试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八.  文化考试
九.  体检
通过专业三试的考生请自行到县级或县级以上正规医院自行体检。
体检项目必须包括:验血(血常规、谷丙转氨酶)、尿常规、心电图、胸片。体检后需将报告单在3月1日前以邮局EMS形式邮寄到附中招办(地址见第十六项:备注)。
注:新生入学后会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如当地体检部门的化验结果与附中化验结果不符或发现身体状况不符合附中专业学习要求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 考试费用
1、报名初试费:每个专业、每名考生收费100元;
2、复试费:每个专业、每名考生收费80元;
3、三试费:每个专业、每名考生收费80元。
十一.  考试流程
1、专业初试:通过专业初试的考生由考委当场宣布,并发给复试通知单。
2、专业复试:考委对所有参加专业复试的考生进行打分,当天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在网上查询考试结果,招办也会在当天考试结束后张榜公示通过专业复试进入专业三试的考生考号;
3、专业三试:考委对所有参加专业三试的考生进行打分,当天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在网上查询考试结果,招办也会在当天考试结束后按照专业三试的考试成绩档次张榜公示通过专业三试进入文化考试的考生的考号,成绩档次共分二档,即一档(90-99分)、二档(70-89分);
4、文化考试: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所要求的文化课学习程度进行文化考试。
十二.  考试成绩通知
通过专业三试并参加文化考试的考生可于2018年4月初上网查询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
十三.  录取
1、录取原则:专业考试成绩在一档和二档正取范围内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者,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顺序录取;
因学生志愿、文化课成绩未达标、体检不合格,实际录取人数未满足招生计划时,则从专业二档备取且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文化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2、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考试当中出现各种形式的舞弊或违纪行为。
3、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校的要求办理有关录取手续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录取原则递补。
4、录取的考生均须经过我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考生所在学校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备案方为正式录取。
5、录取通知书考生网上自行打印。
十四.  学习费用以及在校学习的有关事项
1、学习及生活费用:
每生每学年学费为8000元,住宿费为750元,书费按照实际发生额代收代缴,专业教具费、生活费自理。
2、在校学习:
① 学生入学后的第一个月为审查期,学校对学生进行品行、文化程度、身体状况等方面的全面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准予注册学籍,并开始办理户口迁转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学生退回生源地;
② 学生入学的第一学年为试读期,试读期间如发现学生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在校学习,将予以退学。被退学学生将取消学籍,户口转回学生入学前的生源地;试读合格的学生将转为正式生;
③ 按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学生享受基本助学金的待遇,基本助学金的发放标准按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④ 试读期结束以后,学习成绩、品行表现优秀的学生按照附中的有关规定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奖学金;
⑤ 芭蕾舞、中国舞、国标舞、歌舞(音乐舞蹈综合方向)专业学生在附中本部教学区生活学习;歌舞专业学生在附中校外教学区生活学习;
⑥ 文化课学习:附中文化课教学在义务教育阶段执行“六三”制义务教育的学习进程,高中阶段开设普通中学的文科类课程。各专业的文化课学习起点为:
⑦ 毕业:附中各专业设置的教学科目的教学任务于毕业年度的第一学期结束,毕业年度的第二学期为毕业实习、高考复习阶段。学生完成本专业设置的教学科目,经考核成绩合格,品行良好并无纪律处分,经学校审核,北京市教委批准备案,即获得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资格,颁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3、升学与就业:
学生取得毕业资格后,毕业方向按照“自主选择、学校指导”的方式进行,学校升学与就业指导部门将根据学生的毕业意愿提供咨询和服务。
报考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作为北京生源参加高等院校入学考试。就业的学生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办理派遣报到手续。
十五.  招生考试纪律
在招生考试期间和学生入学后,凡有考试舞弊或其他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经查证情况属实的将立即取消有关考生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已经录取的做退学处理,考生的学籍、户口关系退回原生源地。
违纪的相关人员根据情节按照北京舞蹈学院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十六.  备注
乘车路线:因校内施工,学校北门暂时封闭,请各位学生及家长一律由北京舞蹈学院南门进出。
由北京火车站出发,可搭乘地铁2号线至西直门,换乘地铁4号线在国家图书馆站A口出,神舟大厦向西200米即到。
由北京西客站出发,可搭乘地铁9号线在国家图书馆站A口出。
由首都机场出发,可搭乘机场巴士2号线(西单)在西直门桥南下车,或搭乘机场巴士4号线(公主坟)在友谊宾馆下车,换乘其他交通工具抵达。